總站最低同時在崗
2名24 小時 · 標書 §2.3.2
巡邏路線
3條內環/外環/周邊 · 部門建議
本輪已記錄點位
0/ 20管理端巡查登記
月報提交期限
10日前翌月提交保安總報告
內環 · 月台與候車區
何志強 · 點位及頻次依保安方案
1
A-01 · 總站主要車輛入口人流秩序、排隊設施
待巡查2
A-02 · 中央月台 1/3A設施完好、地面防滑
待巡查3
A-03 · 中央月台 3/3X行人安全與禁煙
待巡查4
A-04 · 中央月台 25B/27人流秩序、排隊設施
待巡查5
A-05 · 中央月台 30/34設施完好、地面防滑
待巡查6
A-06 · 中央月台 51A行人安全與禁煙
待巡查7
A-07 · 空調候車區人流秩序、排隊設施
待巡查8
A-08 · 巴士公司房間及站長室外圍設施完好、地面防滑
待巡查按巡邏路線登記點位與時間;NFC 及生物識別設備接入待配置。
24 小時崗位覆蓋
每更固定崗 1 名+巡邏崗 1 名
早更08:00–20:00 · 2 名
夜更20:00–翌日 08:00 · 2 名
00:0008:0020:0024:00
替假及用膳須後備人員到位,維持任何時刻至少 2 名;此圖為崗位覆蓋方案,非個人僱用工時表。
交接與聯絡重點
- 提前 15 分鐘交接未結工單、可疑事件及設備異常逐項交代。
- 點算通訊及現場裝備對講機、巡邏終端、警戒用品及工作證。
- 特別情況加派人員高峰與突發事件按需要增援,緊急加派不另收費。
交接班與事件跟進
開始工作 → 逐項檢查 → 提交覆核 → 完成/退回整改
| 工作項目/條款 | 位置與負責人 | 頻次 | 狀態 | 操作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固定崗與巡邏崗交接OP-007 · 技術 §2.2.5–2.2.8;保安方案 §2.3 | 中央月台何志強/接班組長 | 每更 | 待執行 | |
| 巡邏異常與改善建議OP-008 · 技術 §2.2.7–2.2.9、§2.2.15 | 東側旅遊車區保安組長 | 每日彙集/每月建議 | 待執行 |